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洋公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米博app批准建设(苏海开发复〔2025〕16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如东县凌洋农场境内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利措施、农业措施、输配电措施等。其中:水利措施包括维修泵站4座;新建暗渠27条,总长17.57km;新建农沟排水涵4座;整治农沟43条,总长31.61km;疏浚支沟1条,长4.3km;农业措施包括土地平整1536.98亩,耕地质量提升1536.98亩;输配电措施包括农业区线路改造6km。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1641.27万元。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1月28日。(CA系统中统一填写12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900万元以上(金额以合同为准)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高标准农田项目、土地整治(含土地复垦)项目),工程质量需为合格及以上。【投标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2、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竣工或完工验收意见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盖章的验收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投标人未纳入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失信行为处理通知名单。
11.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
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米博app官网上发布。
凡因投诉、举报、质疑等情况,经查证属实而取消中标人资格的,由招标人确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排序确定中标人。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0513-84164336
十、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壹拾伍万元整。本项目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政府240室
联 系 人:安海光
电 话:189620626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
联 系 人:蒋华林
电 话:1518928598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